沅江市三项制度确保大学生村官廉洁驻村
编辑:宣教室
发表时间:2009-07-08 08:33
来源:益阳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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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结对联系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与大学生村官实行“一对一”帮带,在指导帮助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加强日常廉政教育,督促大学生村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清正廉洁,做农村基层干部勤政廉政的表率。
二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和大学生村官定期上报工作信息,大学生村官要建立工作日志,乡镇党委每两个月进行检查,市纪委协同组织等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掌握大学生村官思想动态和工作现状,及时制止不良习气产生,有效预防大学生村官腐败。
三是建立督查制度。市、乡镇纪委不定期对大学生村官上岗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工资及各种补助发放情况、乡镇的管理情况等进行抽查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对各方面表现出色的大学生村官,优先推荐为上级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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