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

《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下发后,湖南省纪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学习,积极贯彻落实精神。
5月5日,湖南省纪委一收到文件,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当即作出批示,要求按照五部委办文件的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拿出具体落实的意见,认真解决好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问题,办公及保障条件和职级待遇、经费问题。同时,省纪委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了两个文件精神,省委书记张春贤、省长周强均批示要抓好贯彻落实。5月13日,省纪委常委会集体专题学习两个文件,一致认为,两个文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内涵丰富,措施具体,既高瞻远瞩,又切合实际,是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要把贯彻落实两个文件作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会议决定由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葛洪元同志牵头负责落实10号文件精神,由省纪委副书记赵均田同志负责落实9号文件精神。6月9日上午,中央纪委召开的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一结束,许云昭同志立即召集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的负责同志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有关同志召开会议,进一步学习贺国强同志、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负责同志的讲话精神,研究提出下一步贯彻落实方案。
为了尽快落实文件精神,省纪委将两个文件翻印发送给省委、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省纪委干部室下发了认真学习两个文件的通知,督促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目前,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如常委会、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普遍对9号、10号文件组织了集中学习。永州市纪委立即对县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履职情况全面摸底,并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近期分别下到各联系县区宣传、督促、抓好落实。
我省近期将采取三项措施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一是积极与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衔接沟通,征求意见,争取支持。二是研究起草《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进一步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制度等提出要求。目前,省纪委已拿出文件的初稿,在广泛征求意见,提交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会签下发。三是督促全省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文件,要求列出贯彻落实的时间进度表,并联合有关部门在适当时候对落实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郑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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