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治理“小金库”工作呈现四个特点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7-11 18:08
来源:益阳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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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领导规格高。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及相关县直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是工作涉及面广。本次专项治理的对象包括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中以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为重点,主要查2007年以来“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已形成的资产情况。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还将追溯到以前年度。各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此次治理的内容。
三是时间安排紧凑。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现在起至年底基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基本阶段,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每个阶段的任务、要求、时间都进行了明确界定。
四是工作要求高。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对自查自纠工作到位并及时纠正的将从轻处理,反之则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理。在工作中,将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渠道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属实的重大案件,最高奖金将达10万元。对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将通过各种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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