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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县突出四项措施 增强干部监督实效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委

        近年来,麻阳苗族自治县以规范和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和特邀干部监督联络员制度为延伸,通过突出四项措施,增强干部监督实效。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搭建干部监督平台。在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策、任用等关键环节加大监督力度,制定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干部推荐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同时,设立干部监督联络员制度和退(离)休老干部义务监督员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二是创新监督载体,把好干部任前关口。严格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拟提拔干部人选,在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前,以书面发函形式征求县纪委(监察局)、县政法委、县计生局、县审计局的意见,由各个单位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回复县委组织部,把监督关口前移。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坚持对拟提拔人员任职前在社会上进行通告。公示采取张贴公告、县有线电视台播报和在县党建信息网上公开发布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坚持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的非选举产生的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在一年试用期中表现不合格或者群众不满意的,坚决予以免职。三是突出重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和完善《党政领导集体议事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决策程序,凡属干部任免、基建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实行《科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科级领导干部的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必须向县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审批。同时,严格规定了红白喜事的规模和宴请范围,杜绝了少数人利用红白喜事乱发帖,乱收礼的现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做到先审后任。四是公开监督管理,拓宽干部监督渠道。每个季度抽出一天时间定为“组织部长接待日”,由部长亲自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公布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在县党建信息网公开平台上开辟“干部公开工作栏”、设置“部长信箱”、“干部监督信箱”,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映灵敏的干部监督网络。(黄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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