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严格“五制”加强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监管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7-24 11:30
来源:双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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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双峰县共争取新增中央投资项目27个,共到位中央资金10059.85万元。面对中央这“忽如一夜春风来”的惠民政策,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保增长,扩内需”检查领导小组,出台了对项目监管的五项制度。一是属地管理制。安排了中央新增项目的乡镇,当地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负责好项目的申报、整理,选址、征地,各种矛盾的调处,安全生产的监管,项目进度的推进。二是主管部门负责制。项目主管部门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全程管理项目。三是协调合作制。对协调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理顺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地乡镇政府关系,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同时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简化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行业审查、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评价和施工许可等工作。四是规范管理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五是行政问责制。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业主为第二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工作落实不力,推进退缓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全面启动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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