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推行“五制”确保中央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双峰县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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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双峰县争取新增中央投资项目27个,到位资金10059.85万元。面对中央的惠民政策,双峰县委、县政府出台五项制度着力监管项目。五项制度是:属地管理制,安排了中央新增项目的乡镇,当地党委、政府必须负责好项目的申报、整理、选址、征地,以及各种矛盾的调处和安全生产监管、项目推进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项目主管部门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全程管理项目;协调合作制,对协调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理顺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地乡镇政府关系,相互支持,通力合作,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简化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行业审查、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评价和施工许可等工作;规范管理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业主为第二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启动行政问责制,对项目工作落实不力,推进退缓,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胡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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