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管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沅江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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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成立专门机构,确保监管人员到位。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启动后,该市迅速成立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从市纪委、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和审计局等单位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多次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和监督,严防专项资金被挪用,保证专款专用。二是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督查工作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既分工又协作,采取“四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项督查,即: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单项督查与问题整改相结合、主管部门督查与督查组督查相结合、条条督查与块块督查相结合。由于监管到位,确保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截至目前,该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已争取三批29个,共争取省以上投资1.07655亿元,累计到位资金达1.1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到位7631万元,省配套到位100.5万元,市县两级配套及自筹3996.6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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