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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规定教师有偿补课以商业贿赂论处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7-29 10:23 来源:人民网

       衡阳市教育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刹住中小学生寒暑假补课歪风,并明确规定教师在组织学生补课中收受好处的以商业贿赂论处。

  衡阳市规定,各中小学一律不得自行组织或假借短期教育培训机构名义组织学生上任何培训班。已经组织的,除高三年级外,均应在通知下达后立即终止,并退还学费。违者由教育局纪委、监察室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在发动、组织学生补课中收受短训学校好处的,以商业贿赂论处,违反《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注销教师资格。

  2005年,衡阳市教育局强令撤销城区4所专事补课的短期教育培训机构后,假期补课现象曾一度被压制下来。但近两年又有所抬头,且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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