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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出台两项制度强化监督措施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7-31 10:39 来源:省国资委纪委

        为加强对企业招投标行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企业招投标行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效能监察项目实施的管理,省国资委最近连续出台了《省属监管企业招投标监督办法》和《关于加强对监管企业效能监察项目实施管理的意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措施。
      《省属监管企业招投标监督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属监管企业实际制定的。对企业“依法应招标而未招标”、“违法招投标”的行为进行了具体列举,对纪检监察部门对企业招投标行为的监督职权和方式方法进行了明确。该办法的出台对监督省属监管企业招投标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利益和企业利益,防止权钱交易,预防腐败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关于加强对监管企业效能监察项目实施管理的意见》从加强企业效能监察项目的立项管理、实行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工作责任制、实行效能监察项目奖励制度等方面对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对促进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明确领导责任、立项工作重点、检查考核、调动效能监察工作人员积极性,都具有十分现实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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