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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8-05 08:40 来源:益阳市纪委

         为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桃江县明确了“五项制度”。

          一是坚持和完善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集体学法制度。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每年度举办2次以上集体学法,并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二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工作和形势要求,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年度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不少于2次。

         三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要求县委党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每年度对县、乡(镇)干部进行1次法律知识培训。

        四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坚持自学法律法规知识。每年度学法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5部,每人有一本不少于1万字的学法笔记。

        五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根据省、市的部署,适时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考试、发证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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