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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创新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管理制度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8-10 00:03 来源:省科技厅纪检监察室

       近日,湖南省科技厅组织召开了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预算评审会,会议对12个科技重大专项的经费预算逐一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评审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管理工作,促进重大专项顺利实施,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今年湖南省科技厅对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管理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创新:一是采用“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一上”,即专项承担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项目总投资、经费支出、经费配置提出初步方案。“一下”,即厅领导会在审定立项项目时,根据轻重缓急、财力可能确定专项经费安排的原则意见,由厅重大项目办公室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即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省科技厅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上报。“二下”,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评审,经厅党组会审定后,正式批复预算,下达计划。通过这种预算编制模式,减少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经费的盲目性、随意性,提高预算编制的效率。二是经费预算单元由专项细化到子项。以往的预算全部由首席专家所在单位代编代列,部分项目存在其他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度不够,预算编制主体和执行主体“脱节”,预算执行违规使用、随意调整等现象。从今年起,把重大专项的每个子项作为预算编制单元,将预算细化到子项。即在首席专家的统筹指导下,先由各子项的第一承担单位编制预算,再汇总成为整个专项的总预算,从而有效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合规性。三是加强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形成完整的预算“控制链”。过去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只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规定,但没有具体要求,造成科技经费使用不太规范、随意性较强等问题。今年省科技厅提出了科技专项资金会计核算的具体规范,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遵照相关规范制定具体的专项资金核算方案,并在预算申报时予以承诺。从会计预算、内部控制等方面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求形成从事前预算编制到事中预算执行直至事后监督检查的完整的预算“控制链”,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关于预算执行的相关制度办法要求,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政府采购目录》所列商品和服务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套取资金行为,从今年起在科技重大专项预算执行中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五是改革专项资金拨付方式。为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减少经费转拨环节,提高子项承担单位的积极性,根据细化到子项的预算,将科技重大专项的经费由原来直接拨付到首席专家所在单位改为分别拨付到子项的第一承担单位,促进项目预算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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