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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建立行风评议质询机制促评议效果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8-11 01:02 来源:邵阳市纪委宣教室

       邵阳县在行风评议中建立质询机制,切实增强了行风评议的实际效果。质询代表由10至12人组成,从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党风政风监督员和被质询单位的直接服务对象中随机抽样产生。质询代表在质询前必须就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到被质询单位及其服务对象中进行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质询单位的意见,并写出有针对性的调查报告。在质询中,先由被质询单位的“一把手”报告单位的工作,然后由质询代表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当面质询,被质询单位必须就有关问题当场答复。需要当场拍板解决的问题,限定时间予以解决。质询后,由质询代表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当场民主测评。凡测评中不满意票达30%的,对单位“一把手”实施诫免谈话;不满意票达50%以上的,建议县委对单位“一把手”按组织程序给予降级或免职处理。从去年至今,邵阳县对县广播局、自来水公司、人民医院等6个单位开展了行风评议,召开质询会议8次,解决问题15个,其中1名“一把手”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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