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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实行刚性收费制度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娄底市纪委

        近日,涟源市召开全市执行刚性收费动员大会,决定从2009年8月1日起,全市行政职能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实行刚性收费标准。实行刚性收费的范围,包括本市级各行政职能部门(含相关企事业单位)执收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非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服务性收费,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特定商品与服务的收费和本市审定的其他临时性收费。
       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该市由市纪委、市优化办牵头,组织政务中心、物价、财政、法制等部门,对全市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清理审核保留的收费项目381项(子项1046项)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有弹性幅度的取其下限,有多个计费标准的取其中一个能刚性操作的标准。对收费项目和标准,以《涟源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刚性标准(试行)》向社会予以公布。该市同时规定,凡违反刚性收费标准,多收或少收规费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构成违纪的,追究其党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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