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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以案代训”提高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8-11 01:10 来源:湘潭市纪委

        今年来,攸县纪委监察局针对查案力度加大,新任纪检干部多,操作能力欠缺的实际,采取“以案代训”的形式,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更好地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用于实践。
     
         一是每期抽调2名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案件调查组,参加案件调查工作,实行“以案代训”,其中,基层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1名,纪检员1名。
 
        二是抽调的纪检干部在“以案代训”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全程参与案件调查工作,并服从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和管理。
 
        三是要求抽调的纪检干部代训结束后回到原单位要牵头查办一个案件。
 
        四是要求参加“以案代训”的纪检干部代训结束后写出一份“以案代训”的心得体会交县纪委监察局。
 
        目前,第一期“以案代训”工作结束,参加的纪检干部学习认真,工作扎实,进入角色快,收效甚好。接着将继续抽调纪检干部参加第二期“以案代训”,真正提高全县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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