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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强化党政正职监督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桃江县纪委

       为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管,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桃江县于8月中旬出台的《桃江县加强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监督暂行办法》针对各单位党政正职明确了“七个必须”。一是必须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维护省、市、县委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不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得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二是必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在提拨使用干部时不得搞“一言堂”,在上级组织部门选拨任用干部时不得跑官要官;三是必须严格执行财经工作纪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不得违规插手和干预拨款、贷款、借款等财经工作;四是必须严格执行群众工作纪律;五是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以现场办公会、招商引资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本该由集体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六是必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参与经济活动,不得利用婚丧嫁娶趁机敛财,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谋取私利;七是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切实履行好党政正职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七个必须”涵盖了党政正职权力运行的各个领域,为强化对党政正职的监管提供了制度保证。(薛有为   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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