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问责制实施两年 问责115个单位306人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8-20 15:55
来源:益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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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益阳市问责办统计,自2007年实行《益阳市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制》以来,全市各级问责机构共受理投诉369件,办结364件,对115个单位、306名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处级干部12名,13名干部受到免职处分。
今年,该市问责工作在实现由部门单位被动问责向主动问责转变、事后问责向以问责推动工作转变、有错无为问责与无为问责并重转变。市问责办加大了5个方面的力度,即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提高行政执行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开展问责工作。上半年,市级查处有关问题67件,通报批评2个区县和19个单位,给予1人党政纪律处分,组织处理4人,收缴违纪金额44.5万元。前不久,赫山区一单位上路拦车收费并引发交通事故,市问责办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该单位负责收费的大队长黄牌警告,给予副大队长免职处理。市纪委与资阳区纪委联合查处了资阳区一单位乱执法、乱收费及负责人个人违纪问题,对该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单位及个人违纪金额14.5万元。查处了市直两单位违规收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收缴违纪金额30万元,并责成主管部门对两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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