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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1+5”制度体系管住“微权力”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9-03-06 09:07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促进村级事务决策民主化、村级管理规范化、村务监督有效化,近日,桑植县出台《关于规范村级治理预防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从规范村级事务决策、完善村级民主管理、深化党务村务公开、切实加强村务监督和健全村干部行为约束机制五个方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5”制度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出台《桑植县农村基层“四议两公开”制度实施细则》《桑植县规范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桑植县村级党务及村务公开实施细则》《桑植县村务监督实施细则》《桑植县村(居、社区)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等5项制度,措施得力,操作性强,从各个方面从严从细从实规定,有效遏制“微权力”任性空间。

  《意见》印发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纪检监察、组织、民政、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各负其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具体抓好工作落实。据介绍,自2018年以来,该县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严厉打击基层“微腐败”,立案99件,组织处理128人,党纪政务处分99人,收缴违纪资金114.7万元,退还群众资金42.1万元。(桑植县纪委监委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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