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推行“乡信县审”,提升办信质量

2018年以来,新晃县纪委监委紧盯信访举报办理质量,积极探索“乡信县审”工作模式,通过经常“督”、仔细“查”、集中“训”、反复“教”、耐心“带”,不断推动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处置业务内信访举报179件次,县纪委提级审核乡镇信访件23件次。
突出“三抓”,强化督导考核。在检查对象上,重点抓基层纪委。建立“三级审核”制度,即基层自审、片区(联系室)协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批模式,层层把关,力求交办件办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材料齐全,提高办理质量。在信访件类别上,重点抓扶贫领域。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每月向县纪委报送信访交办件、自办件办理情况台账,将扶贫领域信访件受理办理情况单列备查。在审核内容上,重点抓信访了结件。重点对基层纪委给予谈话函询、暂存待查或予以了结的信访件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确保办理质量。
严把“三关”,坚持深挖细查。严把受理关。完善信访举报筛选机制,对非业务内信访举报件和重信重访件,经“三级审核”认定后,直接交由相关责任单位或原承办科室处理,切实提高信访受理效率。严把程序关。紧盯调查程序、证据收集、结果执行、反馈回告等重要环节,对情况含糊、要素不全、文书格式不规范的退回完善或责成重办;对问题突出、迟滞办理的信访件挂号督办。严把处置关。坚持以“作风正、工作实”的原则,加强对基层纪委信访件特别是基层纪委自办件的核查力度,及时纠正不合理处置情况。
加强实训,锻造业务尖兵。坚持通过集中“训”、反复“教”、耐心“带”,切实帮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信访件处置办理水平,锻造信访办理“行家里手”和“业务尖兵”。(新晃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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