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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在线】被截留的“危房改造资金”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9-03-14 08:0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没想到时间过了这么久,村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还能被查处,我们还能领回这笔钱,感谢党的政策,感谢纪委的同志。” 2018年12月25日,在桂阳县洋市镇石兰村“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违纪资金返还会现场,村民邓某平收到退还的4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后激动地说。

  危改款为何会被村干部截留?事情还得从2012年说起。这一年,石兰村因为2008年开始修的村公路,欠修路老板邓某贵15万元左右的工程款,邓某贵为此经常向该村村支两委干部催账,而村里部分村民的公路集资款因为各种原因迟迟收不上来,村干部们“十分恼火”。一次偶然机会,村里邓某清等7户人按规定程序申报的“危房改造资金”即将下拨到村里,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邓保国得知这个情况后,就打起了“歪主意”。

  一天,邓保国召集其他村干部到家里开会,除村妇女主任邓水秀来因个人原因没有参会外,村主任邓运红、村会计肖定和、村综治主任邓保生都如约而至。会上,邓保国把被工程方“催债”的情况作了说明。进而提到把村里邓华清等七户人家的“危改资金”中拿出一半上交给村里,用于支付修路的欠款,缓解因为修路带来的资金困难。参会的其他村干部同意了邓保国的建议,并决定由邓保国和邓运红分别向邓某清、邓某平等5户人家“做工作”。

  2012年12月31日“危改资金”到账后,邓保国、邓运红从5户“危改资金”中截取2.4万元交由邓保国保管,并于2013年作为石兰村村公路工程项目款支付给了村民邓某贵。

  2018年7月,桂阳县纪委监委洋市片区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并立即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以洋市镇石兰村支部书记邓保国为首的支村两委违反群众纪律,截留村民的危房改造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偿付村内公路建设欠款。这是“雁过拔毛”式拆补资金,严重侵犯了村民利益。2018年12月,邓保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的村支两委成员邓运红、肖定和、邓保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2.4万元已经全部退还。

  【执纪者说】

  村支两委把公家的“债务”摊到困难群众的“危改资金”上,表面上看是为解决村集体问题,但从中折射的却是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的缺失和组织纪律观念的薄弱,既伤了困难群众的“心”,又损害了党和国家形象。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公私分明,坚持群众利益大于天,决不能打着“为了集体”的旗号,违反纪律、损害群众利益。(桂阳县纪委监委 杨庆 王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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