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你的欠款我“负责”

2月26日一早,办公室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他敲门进来后,紧紧握着我的手,高兴地说:“同志,因为你们的帮助,我借出去的血汗钱才能这么快追回来啊,替你们的工作效率点赞。”
正当我陷入迷惑之时,这位“不速之客”就把情况一一道来。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他的这笔欠款是我们近期及时处理的一个问题线索,当事人就是欠他钱的陈某。
2月22日,我们接到县法院移交过来的一个问题线索,当事人就是县里某单位领导干部陈某。接到此线索后,我们打电话通知陈某来谈话。
打电话不久,陈某就来到办公室。我带着他来到谈话室并递给他一杯热茶。我发现他双手紧紧捧着水杯,恭敬地坐在办公椅上,心里甚是紧张。在开导一番后,他的心态也慢慢放松了。
我便随机直入正题,问他:“你是否拖欠他人借款?”
“是有这么一回事。”他回答道,并将欠款的来龙去脉细细描述了一遍。
2013年,陈某为了帮助一个朋友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以月息一分五厘向蔡某借款10万元,约定自借款之日起2个月内归还。期满后,他的朋友没有把钱归还给他,导致这笔借款没有如期归还给蔡某。2014年,蔡某向县法院起诉要求他还款,经县法院调解,陈某愿意分期给蔡某偿还10万元及利息。之后,陈某与妻子离婚,一个人负担子女读书,照顾年迈多病的父母。再加上其父亲生病入院动手术花光了家中全部积蓄,导致在法院调解书生效后陈某无力偿还这笔借款。县法院遂冻结了他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2014年至今,县法院从其工资及住房公积金中划扣了7万多元用于归还蔡某,到现在还剩3万多元尾款没有还清。蔡某遂向县法院申请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陈某被县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搞清楚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我告诉陈某:“你为朋友借钱,帮助他度过难关本是助人为乐的好行为,但你没有履行与蔡某之间的还款约定,是不对的……虽然你家庭经济困难,但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就要言出必行,一诺千金。”
陈某低头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现在向组织作深刻的检讨,没有积极主动归款是我做人不实、认识不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违背诚信,更反映出我的党性修养不够……希望组织能够给我一次机会,我定会及时弥补自己的过错。”
过了两天,陈某拿着县法院的《执行结案通知书》和《执行决定书》再次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说:“同志,这两天我一直在筹钱,一边筹钱一边找蔡某协商,并按照协议到法院当场把剩余的借款交到蔡某手上。法院已经结案,将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信用也恢复了。”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关乎到生存,作为一个社会人,没有诚信则难以立足。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我们的工作,不仅让群众成功要回了欠款,还防止党员干部在欠钱不还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不仅促使身为党员干部的他还清了生活上的“欠款”,也消除了政治上的“欠款”。(桑植县纪委监委 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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