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16份《监察建议书》将监督责任落实落细
编辑:王城长 薛亮
发表时间:2019-04-04 09: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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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巡察中发现你镇两名同志‘吃空饷’问题没有及时纠正,请你单位根据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及时纠正到位……”3月19日,桃源县纪委监委给黄石镇发出的《监察建议书》的内容。
收到建议书后,黄石镇针对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会同县人社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出台《关于人事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完善了请销假和上班打卡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上班纪律。
为确保《监察建议书》“不落空”,该县纪委监委建立监察建议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整改要求,要求被监督单位在收到《监察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按要求报告建议采纳及整改落实情况,对没有按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由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以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督办整改,确保《监察建议书》落到实处。
去年1月,监委成立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向被监督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结合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巡察工作发现问题,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向相关部门、乡镇开列“问题清单”、提出工作建议,倒逼找准症结、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截至目前,桃源县纪委监委已发出《监察建议书》16份,督促整改财务审核、单位门面规范管理、骗取工伤保险费等具体问题19个。(桃源县纪委监委 雅婷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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