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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老好人”变“老古板”

编辑:王城长 李炜 发表时间:2019-04-29 09: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甘塘清淤项目完工了,麻烦帮我在结算单上签个字!”永州市冷水滩区蔡市镇三联村甘塘清淤承包人小张像往常一样把结算单据拿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老沈家,让老沈带头签字以便早点报账。

  “这个字还不能签,要村里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所有成员到现场验收后,才能签字。”看了结算单后,老沈把结算单递回给小张。

  “老沈,都是自己人,验收多麻烦,变通一下把字签了不就省事了嘛!”看到以前的“老好人”变成“老古板”,小张急了,拿出一包烟递给老沈。

  “小张,我现在把关严,既是对你负责,也是对我负责,希望你能理解。”老沈摆摆手解释道。

  从“老好人”到“老古板”,老沈的转变,要从蔡市镇纪委的一次约谈说起。

  2018年10月,镇纪委按照区纪委指示,对辖区各村农村水利、道路项目进行专项清查,清查中发现三联村存在截留项目工程款的问题。随后该村相关村干部均受到了处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也被一一约谈。老沈便是被约谈对象之一。

  “我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国家干部,出了事和我有什么关系,找我问个啥?”带着满腹疑问和一丝委屈,老沈来到谈话室。

  “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法的监察对象。老沈,你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专门监管村级事务,正是监察法的监察对象呀!”面对老沈的不解,镇纪委工作人员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与他一同学习。

  听完镇纪委工作人员的详细解说,老沈这才意识到自己也是监察对象了,顿时忐忑起来。

  “此前,镇纪委对你村农村水利、道路项目进行了专项清查,发现你村项目建设验收把关不严,存在虚报工程量……你们作为监督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听到镇纪委列举的问题都一一戳中要害,老沈忍不住红了脸。

  “唉,我一直以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就是走个过场,没想到责任这么重大。”感受到监察法带来的压力,老沈表示回去后要逐条学习监察法,以免踩“红线”。

  随后,镇纪委要求各村以三联村为鉴,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计、村民小组长等监察法监察对象的廉政教育。并严格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村级财务公示公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通过一系列严制度、明规矩、强监督的举措,我们的村干部更有责任感了,做‘老好人’的越来越少,按规定办事的意识越来越强。去年我们村如期脱贫与村干部作风的转变密不可分。”谈到过去这一年的变化,三联村村支部书记张勇深感欣慰。(冷水滩区纪委监委 唐献谋 陈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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