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廉政体检”1998名干部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9-05-15 08:10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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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带病”提拔、评选、受奖
“县房产局测绘队邓某去年12月受到政务处分、鲤鱼塘镇李某某去年4月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经审查,共6名同志受到党纪政纪或者问责处理,其他同志未发现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近日,永兴县纪委监委就该县2018年度考核拟评优人员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廉政审查回复意见。
近年来,永兴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出台廉洁审查实施办法,严把廉政审查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选”“带病受奖”等问题,促进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凡是涉及到党员干部提拔、交流、任职、辞职、评先评优、公务员登记、职务职级并行、党员发展对象等情况,必经廉政审查。当接到组织等部门的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由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逐一联审,对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违纪线索以及受处分等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情况鉴定,做到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对有“硬伤”的干部亮“红灯”,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选”“带病受奖”;对有反映、没结论的干部开“绿灯”,防止错告误伤。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廉政审查党员干部1998名,否定9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选”“带病受奖”等问题。(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 陈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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