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衡东:“拉网式排查”让处分决定不成一纸空文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9-05-17 09:19 来源:三湘风纪网

  “阳某受撤职处分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工资异动手续,为何到现在还未办理?请你们立即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及时送达我委。”近日,衡东县纪委监委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县殡仪馆原工会主席阳某于2018年10月30日受撤职处分后,一直未办理工资异动手续。发现该问题后,县纪委监委立即督促其单位办理了阳某的工资异动手续,补扣了应退缴的工资193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自今年3月份以来,县纪委监委对全县2013年至2018年的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拉网式”大起底、大排查。

  细化规章制度,明确执行流程。印发《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从程序到内容、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纪律处分执行台账,制作《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确保处分决定从下发、宣布、执行、回访到解除的各个环节无缝对接,使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的轨道。

  强化信息沟通,探索数据平台。建立通报移送制度,加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处分决定落实的具体承办股室之间的沟通协作,积极探索构建纪律处分执行数据平台,整合共享相关数据,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深化结果运用,严肃责任追究。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作为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重要指标,促使各级主要领导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重视和监督。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据统计,本次“拉网式”大起底、大排查共检查案卷606本,检查发现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共46个,涉及18个单位、31人,对于发现的问题均已在5月前整改到位。(衡东县纪委监委 申再红 黄雨菡)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