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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对1248起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

编辑:王城长 李炜 发表时间:2019-05-27 09:04 来源:三湘风纪网

  “7人存在未及时调整工资、级别;2人在受处分期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近日,长沙县纪委监委通报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情况。

  今年2月,长沙县纪委监委启动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汇总、整改落实四个阶段,采取“一对照七查看”的方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已办结的1248起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确保每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我们对涉及处分执行的规定逐一梳理,列出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受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奖金发放、任用晋升、党员权利恢复和处分解除等10个方面的内容,确保查纠‘无死角’。”长沙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通过“拉网式”的检查,处分执行到位率93%,发现各类问题81个,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联合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如何防止纪律处分“打白条、打折扣”?长沙县纪委监委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处分执行工作方式。将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分散于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整理编入《基层案件办理操作规程》中,以方便执行人员使用。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告知制度,在处分决定书送达的同时,下发1份通知要求和3张《执行处分决定回单》表格,列明宣布送达、归档,以及有关职务职级调整、工资待遇确定、销编销户等事项,要求执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告表反馈给处分下达单位。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纳入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的常态化。(长沙县纪委监委 艾春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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