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抓早抓小治“未病”

今年以来,桂东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织紧织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位一体”监督网,坚持抓早抓小、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进一步筑牢干部拒腐防线。
前移关口早提醒。对反映和检查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时进行教育提醒,把廉政教育纳入全体党员干部教育体系,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纪、以案促教等形式,用“极少数”警示教育“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推进全县作风持续好转;在重要时间节点,借助“清风桂东”微信公众号向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推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例,利用身边的事警示身边人,常敲警钟,拧紧党员干部“思想开关”。
转变观念求精准。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转变过多追求查办大案要案的理念,在监督对象上从盯住少数向监督全体转变,通过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置党员干部的一般性问题线索,通过强化批评教育,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紧盯重点促深化。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关注“权、钱、人、物”四个领域,常态化开展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督查三举措,严把监督第一道关口,紧紧围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及时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坚持分类处置原则,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和“四种形态”之间的相互转换,坚决防止运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等现象发生,以保证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把握标准强督效。该县围绕“第一种形态”回头看工作,成立督导检查组,统一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警戒线”和对应措施,进行跟踪管理,发现当事人欺骗组织、隐瞒违纪事实的,从重或加重处理;发现所在党组织弄虚作假,不履行主体责任的,追究所在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纪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今年1-5月份,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6人,占比88.46%,通过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实现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桂东县纪委监委 谭智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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