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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一线】一份合同牵出的利益输送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9-08-08 08:4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低,私自收受承包商的现金和物资,违反了廉洁纪律,本人深刻认识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诚恳接受组织的处理……”这是近日,沅江市南嘴镇副镇长周某向市委第一巡察组作出的忏悔。

  因收受承包商的红包礼金和物资,周某被沅江市纪委立案审查。提到这起案件,还得从巡察组的一次日常查阅资料说起。

  2019年4月中旬至6月下旬,沅江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南嘴镇党委开展巡察。5月初的一天,巡察组工作人员在翻阅南嘴镇2018年财务凭证时发现,镇政府与垃圾清运承包商的合同中写到“至少要保证一天一车”的字样。巡察组经过了解,南嘴镇将城镇垃圾清运工作承包给承包商,由承包商将垃圾运到沅江垃圾填埋场。对承包合同,巡察组产生疑惑,为什么垃圾清运工作不实事求是,而要确保每天1车?镇党委对这个事情有没有进行过研究?

  带着这些问题,巡察组找南嘴镇分管领导、副镇长周某进行了解。并要求南嘴镇农村清洁办向巡察组提供2份垃圾清运台账:一份是2018年1-6月镇政府垃圾清运台账,一份是承包商提供的2018年1-6月垃圾清运台账。

  通过仔细核对明细,巡察组发现2 份台账存在明显出入,1-6月,镇政府与承包商所报垃圾清运车数每月有5车左右不吻合。而且有时候垃圾清运车数1天1车,有时候1天4车。根据提供的情况分析,承包商只有1台车,1天时间不可能运输4次,明显存在问题。

  为进一步找准思路,核实问题,巡察组召开组务会,讨论如何收集佐证资料,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从第三方进行调查。考虑到镇政府和承包商可能不如实报告问题,但垃圾填埋场应该会有真实的记录。巡察组对垃圾填埋场立即开展走访了解,经查,2018年1-6月,南嘴镇垃圾清运报账数据比垃圾填埋场记录数据高出一倍。

  巡察组对周某开展个别谈话,在3份不同的数据面前,周某承认了自己所犯错误,“对垃圾清运工作监管不到位,未主动核实垃圾清运车数,而是直接采用承包商所报数据,导致承包商虚报车数,领取费用。同时,收受承包商5000元微信红包,名贵香烟2条、手机一部。”

  针对周某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沅江市委书记专题会在听取巡察汇报时,要求“对典型违纪问题,要举一反三,作为对其他乡镇开展巡察的监督重点。要重点整治不作为,在全市上下形成树正气、刹歪风、强素质的工作氛围,推动全市干部工作作风转变”。(沅江市委巡察办 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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