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一线】一张“不起眼”的白字领条

“又没有人举报,仅凭一张白字领条,能看出什么问题?”
2017年11月初,衡阳市蒸湘区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启动,这一轮是全市统筹的对农口系统开展的巡察。赴区移民局开展巡察的6位同志决定牢牢牵住“涉农资金走向”这个牛鼻子,深入各乡镇展开调查。
“为什么灵山村会计何某仅凭着这张白字领条就可以把8万元钱领走?”在雨母山镇财政所,一张2014年的白字领条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你看,这是当时他从地税局开具的税票。”工作人员一边指着一张4480元钱的税票,一边解释,“因为这个钱本来就是区移民局下拨给他们村的移民扶持资金,所以有了税票加上村会计的领条证明钱款已收,我们就直接拨付给他们村了。”有税票,有领条,看似合情合理,但巡察组工作人员深知,巡察工作本就需要“明察秋毫”,于是,巡察组决定对这张“不起眼”的白字领条“刨根到底”。
没有线索,那就寻找线索。既然是灵山村会计将钱领走了,相信只要顺着资金流往下查阅该村账本,就一定能发现蛛丝马迹。没成想在灵山村村委会,巡察人员却扑了个“空”,当年“管账”的何某已经退休,而当年的财务账本由于历史原因,也显得“一团糟”。究竟该从何查起呢?解铃还须系铃人,巡察组决定,就从“管账”的村会计何某本人入手。
于是,巡察组兵分两路,一方面抽丝剥茧,继续深查,另一方面找来何某多次谈话了解情况。
“我……我看村里没人提起这笔钱,收入和税票也暂时没有在账户中作收入和支出,便抱着侥幸心理,一次次的伸了‘手’。”在巡察组的追问下,何某不禁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原来2014年7月,蒸湘区移民局需下拨8万元移民扶持资金给原雨母山镇灵山村,何某作为灵山村村会计在地税局出了4480元钱领取税票后,该款项便已下拨到了雨母山财政所准备分发。何某以税票和领条作为凭证将钱从雨母山财政所取出至村账户,见久未有人提及此事,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自己“补贴”了税票钱,款项收入也干脆不记入村账户中,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期间擅自将剩下的钱先后分8次取出,以为这样就能“神不知鬼不觉”。
2017年12月14日,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送至蒸湘区纪委。2018年6月25日蒸湘区纪委对何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了其违纪所得,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村支部书记何某以及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为了进一步抓早抓小,及时“挽救”更多的人,蒸湘区纪委举一反三,针对上级拨款专项资金、征地补偿、村集体土地租赁等资金管理情况,2019年5月21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全区重点村必须实行资金运行分级管理到组一级,村民小组应当设立村民小组会计员、资金存入集体银行账户或专户、严格实行“钱账分管”,同时要求村民小组收入由村委会代开专用收款收据,严禁使用自制收据,有效地防止“打白条”等类似侵害群众利益事件再次发生。(蒸湘区纪委监委 卜莹 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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