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线】被篡改的培训通知

“我伪造报账凭证违规报账,造成不良影响,非常后悔。”5月11日,永州市冷水滩区第二公共绿化管理所所长助理曾登峰在检讨书上如是反省。
事情要从2018年底该区纪委监委对辖区内二级机构开展的集中整治说起——“学习培训报账只有一份通知,没有其他凭证?”在对第二公共绿化管理所进行账目检查时,账目中一张18860元大额发票引起了检查组注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一查到底。”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责成第四纪检监察室开展调查核实。
“报账资料不齐全,而且在长沙培训的报账发票是在冷水滩开的,线索具有可查性。”调查组查阅相关报账凭证后,发现其中疑点颇多,但是缺乏直接有力的证据,办案难以掌握主动权。一时间,调查陷入了僵局。
案情分析会上,调查组同志老龙提出一个猜想:“会不会根本就没有这个培训,这个报账凭证有没有可能是为了套取资金凭空捏造的呢?”
“也不是没有可能,先确定培训的真实性,打电话到报账资料中的培训主办方省园林协会咨询相关培训情况。”调查组组长唐湘鹏建议。通过电话咨询省园林协会,调查组得知该协会确实曾组织过相关培训,但是培训的时间与报账凭证中所附的培训通知时间并不一致。
“可以确定报账所附的培训通知是有问题的。那他们到底有没有参加这个培训呢?”调查再一次陷入茫然之中。
“既然是发证书的培训,肯定网上能够查到。”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唐湘鹏在相关网站查询发现报账凭证附件中填写的6名参训人员中只有5人能查询到的相关资质证书,成某的证书没有查到。
“以成某为突破口进行谈话!”找到突破口后,调查组沿着问题线索对案件层层抽丝剥茧,真相终于浮出水面。经查,2017年4月,省园林协会组织园林项目经理培训。该培训主要针对企业和个人,属于个人从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培训,按规定培训费用必须“自掏腰包”。
该所所长助理曾登峰等4名干部职工有意参加培训,便一同前往长沙参加了此次为期1天的培训,曾登峰为3名同事垫付了培训及食宿等费用共计3860元。2017年9月,由于单位有15000元其他开支需要报账,曾登峰便将赴长沙培训产生的3860元费用连同其他开支一起找发票代开点开了一张18860元的培训费发票。
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更多的谎言来掩盖。账目“注水”后,由于报账金额与实际支出差距过大,为将发票的金额与培训费做平,曾登峰在参训人员中多加了成某等2位同事的名字,并将培训通知上将原本为期1天的培训时间更改为7天,伪造出了一份与发票金额相吻合的培训通知作为附件报账。
2019年5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该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张栋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登峰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违规报账款18860元全部足额上缴。此后,该区纪委监委要求该所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财务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冷水滩区纪委监委 陈雨航 李硕)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