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3人次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9-09-03 09:5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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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3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3.2%、16.3%、3.9%、6.5%。”这是沅江市纪委监委晒出的2019年上半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绩单。
该市纪委监委建立片区联动机制,将全市14个镇场街道、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为五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个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形成了多方联手联动、协同合作的监督体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精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不断将监督关卡前移。建立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对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进行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谁来谈”“如何谈”“谈后如何做”等问题,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常态、出实效。
“综合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防止小错酿成大祸。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隐形‘四风’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拓宽相关问题线索来源,认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严从快,一查到底。”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稳妥运用好第四种形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于“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依纪依规进行立案调查,保持零容忍、强高压的态势,持续加大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据统计,今年1-7月,该市共处置问题线索270件,党纪政务立案121件,其中科级干部立案19人,留置4人,移送司法3人。(沅江市纪委监委 黎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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