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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严防“带病”提拔 廉政审查否决17人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9-09-20 09:16 来源:三湘风纪网

  “经核查,彭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未恢复党员权力,建议对其暂缓使用。”近日,祁东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作出对拟提拔人选党风廉政审查意见。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切实防止“带病”提拔、上岗、评优等“病态”现象发生,祁东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三严当头”筑牢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关。

  严把“思想关”。为防止负责廉政审查的工作人员出现“老好人”和“老熟人”思想,确保廉政审查意见回复规范权威、不出漏洞,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廉政审查工作知识,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负责廉政审查人员对审查对象在廉洁自律、群众举报、组织调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反映。

  严把“程序关”。以信访举报、违纪线索、处分案件等基础数据建立党员干部“廉政信息库”,严把“纪律戒尺”、规范审查程序,坚持有“患”说“患”、有“病”说“病”,向组织提供全面、真实、客观的廉政鉴定材料。在党员干部廉政审查过程中,对存在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抓早抓小防“病变”;对违纪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且有明确结论的,一律取消资格。

  严把“责任关”。严格执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在廉政审查中,因审查不认真、不细致、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廉政审查中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坚持“一案多查”、严肃处理,强化责任倒查追究。

  今年上半年,该县纪委监委进行廉政审查共1465人次(单位),否决17人,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出了及时、准确的回复。(祁东县纪委监委 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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