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一纸函询一记警钟

“我投诉的问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怎么作了撤销投诉处理?我要反映市场监管人员欺上瞒下,懒政不作为……”5月22日,接到长沙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转来的一封信件,反映我组监督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不作为的问题。
原来信访人王某在长沙县某餐厅就餐时,就收取茶水费一事与该餐厅老板发生了纠纷,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事情过去了一个多月,当他再次登录网络查询投诉的处理情况时,发现该投诉件已作撤销处理,但市场监管部门并没有与其取得任何联系,自己也从未作出要求撤销投诉件的意思表示。
纪检监察组收到举报件后,就如何处置进行了集体研判,考虑到该问题线索情况较明了。经组务会讨论,拟采取函询的方式处置。
“请你就处理王某投诉件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5月27日,我们向县市场监管局星沙监管所周某发出了函询通知书。
“都怪我疏忽大意,导致工作出现了纰漏,真是对不住投诉人。”3天后,周某一脸惭愧地来到纪检监察组上交函询回复,“在处理该投诉件过程中,本意是要拨打投诉人电话了解情况,误将电话拨打给被投诉人,对方称不需要解决了,没有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就把投诉件作‘撤销’件办结了。”
周某补充说,“感谢组织的监督和提醒,这次函询给我敲了一记警钟,进一步帮助我认识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切实履职尽责,切实把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妥帖,使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变成舒心事、开心事。”
后来,我们组织对函询件进行核实时了解到,周某在接到函询通知后,立即向领导汇报情况,立即依法启动调解程序。最终,餐厅老板退赔了相关费用210元,通过电话王某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并作出善举,将退赔的费用进行公益捐赠。
周某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悔改,对未处理的问题及时补救、快速调解,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对周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一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后在处理投诉、执法方面,切实担当作为,不辜负消费者的信任。”周某表态。
“如果投诉处理流程更周密,回访机制更健全,会不会减少或遏制此类事情的发生?”问题线索办结完成后,我们对整个调查办理过程进行了复盘和思考,并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了修改完善投诉处理制度的建议,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 陈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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