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追回被截留7年的补助款

“已经过了7年,原本我对这个钱不抱希望了,没想到竟然追回来了!”10月11日,通道侗族自治县县溪镇兵书阁村的潘仕凡很是高兴,村里能把2012年截留的5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退还回来,着实让他意想不到。
事情还得从去年6月说起。我接到群众举报,原锅冲村干部在几年前私自截留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款,一直没有退还给危房改造户。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镇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开展核查。
制定调查方案后,我们没有打草惊蛇,而是先做实外围工作。在镇扶贫工作站和规划站调阅近年来危改户的详细资料及补助资金发放到账情况,走村入户走访近年来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获取第一手资料。在完成前期充分调查取证后,所有问题直接指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潘某,我们随即与其了解相关情况。
“2012年村里有3户群众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一户一万元的补助款直接全额拨到危改户的账上。当时村里搞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刚好这几个危改户申请的补助资金下来了,我和村主任商量要他们从这个补助款里拿出5000元给村里。”面对调查组的询问,潘某没有否认,详细交代了事情详情。他以为,钱没进自己个人的口袋,全部用来搞村里公共设施,应该没什么问题。
“所以,你就向危改户伸手,要求他们拿出一半补助资金给村里搞建设?”调查组工作人员问道。
“是的,当时村里资金确实短缺,而且这个钱我又没贪没占,都是拿来搞村级建设的,都是为了村里好,这也犯错了吗?”在谈话室里,潘某仍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扶贫款物要专款专用,给群众的补助资金一分一毫都不能截留挪用。”调查组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党纪条规。
“当时也没想这么多,就想着怎么把这个资金缺口给补上。现在想来,我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思考不周全、工作方式简单,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经过一番思想和纪律教育,潘某才幡然醒悟,一再表示将吸取教训,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经查,潘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组织依纪依规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案子办结后,3户危改户的截留资金被追回,如数退还。从村里回单位的途中,我无比宽慰,5000元补助款对群众来说绝不是小事,不仅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还破坏了基层党组织的形象。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敢于向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横眉亮剑,让群众感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通道县县溪镇纪委 吴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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