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庭审”变“课堂” 办案质量“回头看”

“被告人对刚才公诉人举出的所有证据有什么意见?”
“没有。”
“被告人胡森犯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挪用公款216.95万元依法责令退赔。”
近日,麻阳县纪委监委移送的锦和镇财政所原村级财务报账员胡森涉嫌挪用公款案在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该县纪检监察实战业务培训班50余名学员团,“零距离”观摩庭审。
为强化办案人员法律程序意识,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县纪委监委首次将业务课堂放在庭审现场。学员团中,既有直接参与查办此案的纪检监察室干部,也有案件审理室干部,还有乡镇纪委干部。“这是我第一次旁听,宣读起诉书、当庭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护等庭审过程,尤其是质证、辩护环节,对我今后办案有效固定证据很有启发。”板栗树乡纪委书记满锦华观摩庭审后反思道。
“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课”是县纪委监委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进行的有效尝试之一,该县还积极推行形式审核工作。案件审理室今年累计退回补充调查案件14件,强化形式审核后,纪检监察室移送案件前就证据、程序等情况与案件审理室充分沟通,对发现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早发现早反馈,并指定专人对办案文书进行登记归档、查漏补缺,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同时,以实战培训为抓手提升执纪审查能力,促进案件审查程序更规范、证据使用更准确。在举办培训班的同时,通过以案代训、以评代训等模式多渠道开“小灶”,依托该县特色平台“纪检夜校”集中讨论,今年已累计举办“纪检夜校”8期。据统计,今年1-9月,该县纪委监委共审结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34起,党纪政务处分84人,在今年全市案件质量评比中,该县参评的5件案件均被评为优质案件。(麻阳县纪委监委 刘洋 张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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