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郭公毁“约”

“犯了错,不能心存侥幸,只有及早改正错误,才能获得组织的宽大处理。”11月4日,在澧县艳电管理局召开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灌溉股股长郭方林深刻反思道。
郭方林是一名全国监理注册工程师,在艳电管理局兢兢业业工作20余年,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圈内圈外亲切称为郭工。
今年7月下旬,郭工接到一个来自四川的电话,宜宾市一家集房屋建筑、水电安装于一体的工程公司称,想用郭工的监理注册工程师挂证,月薪2500元。郭工犹豫不决,他知道公职人员是不能兼职或挂证取酬的。对方补充道:“放心,不兼职,只需把证件原件寄放在公司就行。一个四川一个湖南,谁知道!”
一周后,郭工与宜宾市工程公司在网上签订了协议,为期一年,并将自己的监理注册工程师原件邮寄给公司。自此,郭工每月有了2500元的额外“收入”,一家人的日子也变得宽松起来。
好景不长。今年10月,澧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兼职、挂证取酬等违规行为再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自查自纠中主动整改的予以从轻处理。
怎么办?郭工有些为难。回到家后,郭工闷闷不乐。在妻子追问下,郭工把县里开展专项整治的事情说了出来。
“你在外省挂证,谁会查到你?!再说,我打一份零工,一月才2000元。小孩读高中,母亲经常犯心脏病也得用钱……”
“可我是共产党员、公职人员,必须遵守党纪党规。我不挂证了,日子是拮据一点,可心里踏实啊。”
当晚,郭工联系上了宜宾市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提出终止协议。
“郭工,那怎么行啊,我们签订的是一年协议,你不能中途离职!”经过反复协商,郭工与公司负责人总算达成一致,郭工退回所得薪资,公司负责人答应退回工程师原件,协议终止。随即,郭工微信转给公司负责人所领的两个月工资5000元。
第二天刚一上班,郭工就走进了局党委书记办公室,主动坦白自己挂证取酬的问题,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随即,局党委书记安排监察室着手调查核实。经查,郭工反应情况属实。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大家一致认为郭工能主动承认错误,且提前“毁约”,根据惩前毖后的原则,可从轻处理。郭工被给予诫勉谈话。
如今,郭工如释重负,精气神足了。他说,再也不用担心挂证取酬被查了,可以撸起袖子加油干,有更多的时间在本职岗位上出彩。(澧县纪委监委 万传文 全杨)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