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纵深发展
岳阳县纪委监委自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不断深化派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改革方案》,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内化于“新”,优化结构。今年7-8月,岳阳县纪委监委专门就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改革进行调研,对派驻纪检组内部的领导体制、职责职能、机构设置进行了更科学的调整,确定了自上而下统一管理,统一名称的工作方针,将现有的13个县纪委监委派驻XX单位纪检监察组更名为第一至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重新调整派驻组联系单位,驻在单位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不再兼任驻在单位党组(党委)成员,择优选拔副组长、组员,人财物由县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管理,使监管工作更有保障。据悉,岳阳县纪委监委是湖南省首家将派驻纪检监察组更名的单位。
外化于“行”,精准出击。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构建无死角、全覆盖的党内监督体系,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明确已成立机关党委的县直单位,单独设立机关纪委,选举产生机关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委员;没有成立机关党委的县直单位,在机关支部设立1至2名纪检委员。15个乡镇(办事处)划分为6个片,13个派驻纪检组划分为6个组。同时,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全县192个村配齐3-5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个村配备一名纪检委员,发现村问题直接向片区负责人反映,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力量分散、履职不专等问题。
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改革以来,实现了对岳阳县内106个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在县纪委监委统一调度,集中管理下,建立交叉检查、联合办信办案、交流讲评、归口管理等制度,既避免了过去派驻纪检监察组“过度清闲”和“疲于应付”两极分化现状,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得到增强。(刘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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