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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一线】5年前的发票为何被“穿越”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20-01-28 11:28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以前我们收到发票也没认真看过,自从你们宣传走访后,现在每次都会认真看看发票时间,市场收费也规范了。真没想到,巡察组还会管1元、2元鸡毛蒜皮的小事。”近日,在栖凤渡镇农贸市场,卖菜的李大爷握住前来回访督查的巡察组同志的手激动地说。

  2019年7月,郴州市苏仙区委巡察组进驻栖凤渡镇党委开展巡察。一天清晨,恰逢赶集,组长提议利用休息时间去周边走走。路过农贸市场时,组员小王和小雷看见一名身着制服的男子正与一名卖菜的商贩因交纳摊位费发生争执。

  “大爷,您每次来卖菜都要交摊位费吗?刚与您争执的是谁?”巡察组工作人员小王询问道。

  “他是市场的工作人员。每次赶集我都会来卖菜,来一次要交一次,1元、2元、3元都交过,今天我没卖多少菜,他让我交5元,跟他磨磨嘴皮子,只收了我3元。”商贩把票递给了小王。

  小王接过发票一看,发票日期赫然写着2014年。小王不动声色地将票交还给商贩。回到组里,两人立刻将情况向组长汇报。“已经2019年了,定额发票上的日期却是2014年。难道发票会‘穿越’不成?这样财务也没审核出问题?”小王感到震惊。

  “这几天大家分组行动,一组去市场上与百姓唠家常,了解镇市场的运行管理和收费情况;另一组查阅镇市场服务中心财务资料,查查还有没有类似问题,看是偶然出错导致还是长期作为。”组长吩咐。

  经过几天的仔细核查,巡察组发现,镇市场服务中心自2013年以来,长期使用过期定额发票向市场内摆摊的百姓收取摊位费,且存在利用个别原本已售出但暂时闲置的摊位重复收费的现象,涉及金额达9万余元,其中2万余元被单位工作人员李某个人占用。

  巡察组立即将相关问题移交给区纪委进行调查处理。针对发现的问题,栖凤渡镇党委及时督促指导镇市场服务中心开展自查自纠,监督镇市场服务中心将剩余的7万余元过期定额发票当场销毁,发放新的定额发票,制定《栖凤渡市场摊位收费管理制度》《栖凤渡市场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使用及摊位费收取工作。

  聚焦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妥善解决群众困难是苏仙区委巡察工作的重点。2019年以来,苏仙区委落实“巡乡带村”目标要求,不断探索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质效。2019年共巡察发现问题476个,其中,移交问题线索59条,需整改的重点问题417个,清退违规资金并上交区财政250余万元,立案25人,问责14人、提醒谈话11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32件。(郴州市苏仙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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