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通过理论“小考”搞好实践“大考”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0-06-09 08:3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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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区分诬告陷害和错告,属于( )的,可以对检举控告人进行教育。”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晓红略微思索,快速填上“错告”二字。这是6月5日下午,桃江县纪委监委举行《纪检监察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闭卷考试的一幕,在考场上奋笔疾书的“考生”则是全县110余位纪检监察干部。
桃江县纪委监委本着“以考促学”原则,精心选题、印卷、封装、排座、批改、统分,以考试检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规则》的掌握和领会情况,旨在通过理论“小考”,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大考”中的应考能力。
“这次考试,让我们知道了自己在《规则》理论知识方面的不足,回去后一定查漏补缺,把《规则》真正学好、弄懂、悟透。”考生纷纷表示。
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其工作规范与否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质量,也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可。自《规则》发布以来,桃江县纪委监委分发了相关书籍资料,在“竹廉桃江”公众号上进行了广泛宣传,号召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学习,并在“竹廉课堂”上,由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刘造军授课,对《规则》进行了系统深刻的解读,同时对《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常态化,多措并举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理论考试只是一场小考,真正的大考是实践工作。希望通过这次小考,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受理处置水平,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桃江县纪委监委 雷一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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