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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四微一体”剑指基层“微腐败”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20-06-12 08: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打赢2020年脱贫攻坚收官之战,衡阳县纪委监委重拳出击,聚焦基层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通过建立“四微一体”工作机制,出“微”招,治“微”病,力求实现对“微腐败”的标本兼治。

  用好“微”监督。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公开公示、碰撞比对、受理投诉举报作用,着力解决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实现对全县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的实时监督、智能分析、动态监管。2019年至2020年3月,全县村级财务结账率均达到100%,实现了民生项目资金和村级财务数据全公开。同时,通过加强村务监督,进一步推动乡镇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发挥群众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密不透风的监督网,让“微腐败”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管好“微”权力。由县纪委县监委牵头,围绕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六个全覆盖”,以“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和就业扶贫、饮水安全、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医疗等9个专题治理为抓手,巩固拓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成果。2020年1-5月,共检查相关项目21个,督促整改轻微问题3个,处理处分7人,退还群众资金1.1948万元。

  建好“微”制度。在推进专项治理中,坚持边治理、边完善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针对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从制度机制上分析研究、查漏补缺,防止已查纠的问题反弹和回潮。先后制定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暨“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再监督再检查方案》和《衡阳县纪委县监委关于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工作指引》。另一方面,针对“职能部门监管缺失,责任缺位”的问题,先后出台《衡阳县行业职能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衡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部门监管职责,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切实做到“查办一起案件、规范一个领域”的效果。

  做好“微”宣传。注重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涉及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同时督促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今年以来,该县共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3期8人,督促1个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持续形成震慑。(衡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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