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一案四纠”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发现你单位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落差、有偏差,下发伙食补助没有据实发放,实行普惠制,存在按干部级别设标准发放的问题,请贵单位按‘一案四纠’活动要求,立行整改到位。”近日,江永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 “一案四纠”活动中对2020年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常规巡察的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进行下函交办。
日前,江永县为着力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选取2020年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常规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4个典型案例,组织发案单位开展“以案纠错、以案纠责、以案纠风、以案纠章”等“一案四纠”活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活动中发案单位紧扣“一案四纠”开展巡察问题整改,“纠错”即纠正问题错误;“纠责”即纠正履责偏差,要求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全面整改,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纠风”即纠正作风问题,督促发案单位深入开展“纠四风、树形象”专项治理等;“纠章”即纠正规章漏洞,督促发案单位对照县委巡察组的建议,以资金管理、权限审批等关键岗位权力运行为重点全面查找问题和隐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面堵塞监管漏洞,严密防范廉政风险。截至目前,在“一案四纠”活动中,共清理上缴违纪违规资金2.34万元,组织处理8人,制定完善相关制度4个。
身边案就是“活教材”,最富感染力,最具震慑力,开展“一案四纠”问题整改活动,让党员干部深受触动,深受教育和启发,他们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廉洁自律,要知敬畏、守纪律、明规矩,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带头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今后,凡是巡察发现的典型性问题都会组织发案单位开展‘一案四纠’问题整改活动,形成常态机制,力求整改一类问题、规范一个系统。”江永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江永县委巡察办 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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