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流动的“纪律课堂”助力压实防汛责任

“履行查险、找险、处险等工作职责不力,擅自离岗、玩忽职守,在防汛抢险期间临阵脱逃的,纪委是要对其进行问责的。”
“各大队和中队的同志在交接班时不得擅自先行离开。”
……
7月20日晚,在南县浪拔湖镇南安中队,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正在向驻在和综合监督单位防汛责任人员传达学习《南县防汛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据悉,7月18日,该县印发《南县防汛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严明防汛抗灾工作纪律,夺取防汛抗灾全面胜利。《办法》共有总则、问责的情形、问责的程序和附则4个章节,详细明确了问责依据、适用对象、影响防汛工作的情形、问责方式等内容。为扩大广大干部群众对该《办法》的知晓度,县内官方媒体“南县发布”、“南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第一时间对外推送《办法》全文。
《办法》发布以来,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积极行动,在深入各防汛大队、中队开展的日常性、不定期防汛抗灾监督检查过程当中,把以《办法》为主要内容的“纪律课堂”带给每一位防汛责任人员,有时是组织开展一堂“培训课”,有时是发现问题时当场来堂“教育课”,有时是拿出手机与防汛责任人员一起学习探讨的“交流课”……各种形式的传达学习“课程”目前已开展了40余堂(次),在全县333公里的防汛堤线上形成了流动的“纪律课堂”。
“纪检监察组和镇纪委先后都到我们中队来强调了防汛抗灾纪律要求,结合我县违反防汛抗灾工作纪律的典型问题,传达学习了《办法》精神,确实,防汛工作无小事,不得松懈和大意,警钟常敲,纪律之弦才能时刻紧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派出的防汛队员高鹰直言,在中鱼口镇育红大队值守期间切身感受到了纪检监察组织强化纪律监督的重要性,并表示自己将进一步压实防汛责任意识,认认真真坚守到防汛全面胜利。
“铁的纪律是夺取防汛抗灾胜利的保证。《办法》是问责的依据、方法,更是约束防汛工作行为的‘框框’,我们通过强化监督、问责,倒逼防汛责任压实上肩,督促防汛责任人员严守防汛纪律,服从防汛指挥,始终以高昂的士气和斗志,齐心协力决战决胜防汛抗灾。”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如是说道。(南县纪委监委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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