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坚持挺纪在前 助力阳光招生

又到招生季。7月24日上午,已放暑假的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内显得十分清净,在校招生办负责接待新生咨询的张宇老师忙着整理资料,“在一度十分紧张繁忙的招生季,能够如此‘淡定’没有招生压力,这是没有想到的。”
时间还要追溯到2018年以前,当时湘潭县普职高招生不同程度存在虚假宣传、信息发布不对等的问题,尤其是一些民办职校为了抢夺生源,向一些生源学校支付招生费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作为全县唯一一所公办职校——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也开始面临招生难的问题,这让学校领导和教师备感压力。
该县中职招生中存在的问题在全省不是个案。针对虚假宣传、老师干预、代填学习志愿等招生乱象,2018年4月9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普职高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并同时发布了《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6条禁令》,明确对买卖生源、虚假宣传、生源封锁和保护、老师干预和代替学生填报志愿等多个方面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文件下发后,湘潭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全力整治区域内普职高招生违规乱象。
2018年5月,县教育局制定出台的《湘潭县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对在招生过程中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买卖生源、收受礼金、礼物,接受招生单位和个人宴请的生源学校校长或班主任、教师,一经查实依规依纪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就地免职并严格问责。方案出台后,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先后在教育系统分片分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议24场次,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全面推进普职高阳光招生工作以来,派驻组多次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查处收取招生费用、买卖生源、收取预录费、变相发放奖金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先后对7所违规招生学校领导进行约谈,清退预录费40余万元。通过三年强力整治,县域范围内延续多年的普职高招生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为巩固深化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和专项整治,该县今年再“放大招”,运用大数据分析比对学生填报志愿情况,对生源流向异常的,及时跟进监督。目前,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现统一平台管理。公平竞争的招生环境,进一步擦亮了“教育强县”的金字招牌。“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我们将以抓好阳光招生工作为契机,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氛围,切实让遵规守纪的好学校做大、做强,让违规违纪的劣质学校受到惩罚,甚至被淘汰。”湘潭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纪检组负责人表示。(湘潭县纪委监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