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红包“回家”得心安

“你好,我来拿个红包。”8月3日早上9点,一位身着蓝色上衣、七分休闲裤的女士神色慌张地来到了浏阳市淳口镇纪检办。
“什么红包?”我一脸疑惑,“您找哪位?有什么事情吗?这里是纪检办。”
对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不好意思地压低了声音:“就是一个信封,我是某公司的工作人员……”
她话音刚落,我便知晓来人的身份了,连忙回复道“哦,知道了。你将这个红包领回后,你们公司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好环保手续,以后绝不能再出现送红包这种事了。”一番叮嘱后,我便从保险柜中取出了上周“安顿”在此的一个“红包”。
“好的好的,不会了,肯定没有下次了!”说完,对方便拿着信封离开了纪检办,红包也跟着对方回到了它自己的“家”。
原来,就在前段时间,某企业由于未完善环保手续被镇环保站下发了通知书要求停业整改、完善手续,但该企业在收到通知书后并未采取实际行动落实有关要求。为了推动工作落实,镇环保站便于7月30日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谈话过程中,对方以上厕所为由将一个装有2000元的信封留在了镇环保站办公室。见该企业负责人去而久久未返,环保站干部起了疑心,随后就发现了躺在茶几上的信封。该环保站干部赶紧与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要求其取回红包,对方却在电话里隐晦地说:“红包是给环保站的,关于企业停产的事,希望环保站能对其‘关照关照’。”突如其来的“红包”让镇环保站站长徐玉平犯起了难,于是他赶紧将此事报告镇纪委,并请求帮助把这个“烫手山芋”物归原主。镇纪委书记陈奇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迅速与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后,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将会派人把红包取回。
一个红包的“回家”之旅折射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作风。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做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的表率,只有时刻绷紧作风纪律这根弦,才能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带动良好的社会风气。(浏阳市淳口镇纪委 李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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