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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一线】乱发加班费,社区书记挨处分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20-08-18 09:40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这个社区的惠民资金使用情况耐人寻味,每年都有一部分被安排在同一拆迁安置小区,在2014年申请财政资金对小区进行提质改造的基础上,2015年和2016年分别使用惠民资金规划停车位和设置门禁闸道系统,3年来的步骤很有规划性和目的性,似乎在为建设一个收费停车场做铺垫。”在天心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文源街道所辖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期间的组务会上,一名组员正就前期查阅资料所发现的问题与大家一起讨论。

  “该社区关于惠民资金使用的征求意见表中不同意见人的笔迹明显出自同一人,有弄虚作假嫌疑,而且在惠民资金项目提议会上,支部书记未收集党员及群众意见即直接提议该年度项目。”另一名组员作了补充发言。

  “巡察发现问题不能只靠推理,还需要深入现场走访核实,一是看使用惠民资金建成的停车场是否收费,如果收费,所得收入是谁受益;二是看居民对惠民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知情,对停车场的设置和收费有什么意见。”组长综合分析大家意见后进行了工作安排。

  走访中,巡察组发现,该安置小区的停车收费工作竟是由社区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受访的小区居民对惠民资金的使用决策情况表示并不知情,对停车场的收费颇有微词,认为修缮停车场除多了一项收费功能外,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及业主停车位稀缺的问题并无显著改善。

  组员们随即来到社区办公楼,找到主管停车场收费的工作人员亮明身份,询问停车场收费情况。工作人员称,停车场的收费系由社区替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收款在扣除相应支出后由社区书记交给物业管理公司。

  “收费款项交给物业管理公司是由社区书记单独进行移交吗?移交时你们有没有在场?”

  “都是社区书记自己去移交的,移交时我们没有在场。”社区工作人员回答道。

  “社区代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收费,有没有签订协议?”

  “物业管理公司嫌麻烦不愿意进行收费管理工作,所以当时就是达成了一个口头协议。”社区书记蒋某回答说。

  “所收费用账目的移交是什么流程?”

  “社区工作人员收上来后将钱款和票据交给我,我再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副总。”

  惠民资金修缮建设起来的停车场,却由社区替物业管理公司代收停车费,收费代理关系的形成和钱款票据的交接都十分随意,社区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似乎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巡察组随后赶到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物业管理公司系社区为管理安置小区自有物业而组织村民选举成立,公司董事长为兼职,很少参与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经巡察组多次电话通知再三推脱不肯与巡察组接触,而与社区书记蒋某交接停车场收费账目款项的副总,其姓名与该书记仅一字之差,经巡察组调查,发现竟是社区书记胞弟。

  “其中必有猫腻,查账。”组长分析情况后果断决定。

  经查阅物业公司副总所提交的停车收费账目,巡察组发现,该账目管理十分混乱,甚至有不少重要收费票据遗失。社区所收停车费用在移交物业管理公司前未缴入非税账户,而是采用现金收支方式进行管理,种种迹象均表明在停车场的建设和收费事项上,社区书记蒋某涉嫌违纪,经研究讨论,巡察组将该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

  区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发现,该社区书记蒋某在惠民资金的使用中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连续两年使用惠民资金建设修缮某拆迁安置小区停车场,并以代物业管理公司收费的名义违规使用收取的停车费给其本人及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共计3.5万元,该社区书记蒋某最终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社区惠民资金虽然金额不多,但使用自主性大、适用范围广、利用政策打擦边球的隐蔽性强,各级纪检监督部门还需加强监管,防止惠民资金“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天心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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