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暖心的“分期付款”

“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批评教育,对我的处理,我一定将所我私自领取田云全的钱一分不少地‘完璧归赵’……”2020年6月19日,63岁的凤凰县阿拉营镇天星村原综治民生专干田世华第3次来到该县农商行阿拉营镇支行,将最后一笔钱转入本村村民田云全账户上,还清了他多次侵占田云全的11200元五保金。
违纪违规资金追缴清退“分期付款”这件新鲜事,还得从2019年9月的一份群众举报件说起。2019年9月,凤凰县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中,一份反映“阿拉营镇天星村田世华私自使用五保户田云全补贴金”举报件摆上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石元江的案头。2018年5月,田世华就因低保户识别不准、危房改造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考虑2018年在核查工作由乡镇纪委承办时并未接到群众反映相关问题,为让群众放下顾虑,决定提级办理,从由县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抽调专人介入,彻底打开群众的话匣子。
经查,2011年4月,天星村4组村民田云全粮食直补卡需要更换,因其患有精神残疾,又没有劳动能力无法自主办理,且无直系亲属。田世华便代其办理。直补卡更换好后,田世华并不急于退还,而是长期代为保管,先后10次从田云全粮食直补卡中共计取出人民币11200元,用于个人开支。
田世化认识到错误并同意退款,但由于钱已挥霍一空,要一次性归还到位并不现实。考虑到田世华态度诚恳,且已经辞去村干部职务,没有什么稳定收入,县纪委监委通过研究,决定顶住压力,在征求了田云全族人意见后,同意田世华“分期付款”归还田云全的五保金,待田世华归还所有欠款后再结案。同时把田世华“分期付款”的“信用度”,作为考察其对违纪问题个人认识态度和对涉案款物退缴的积极程度的一种手段,作为最后对田世华违纪问题的处分档次一项重要依据。
“纪委关心我,允许我分期付款,还给我机会不开除党籍,留下了我最后一丝尊严,我要是再不转变,就真没有一点共产党员该有的样子了!”2020年7月24日,田世华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对此他坦然接受,并表示以后即使不当村干了,也要配合村里工作,发挥老党员余热,为乡亲们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凤凰县纪委监委 龙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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