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线】“跑偏”的校服征订

“校服都是自己小孩穿,钱也不多,搞集体活动统一服装更美观,所以就花钱买了,没想到这笔钱还能退回来。”拿到退回的95元校服费,祁阳县茅竹中学贫困学生家长代表张某激动不已。
位于祁阳县茅竹镇的茅竹中学是一所农村中学。2020年6月,祁阳县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茅竹中学存在违规征订校服的情况。
《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校服。而且文件强调,各地要对家庭贫困学生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竟有学校顶风违纪!是故意为之?还是另有隐情?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祁阳县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迅速组成初核组,对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7月1日决定对茅竹中学时任校长李某予以立案审查。
经查,2019年下学期开学后,茅竹中学准备召开学校运动会。此时,永州市某服饰公司人员刚好到该校宣传征订校服一事。“举行运动会时,让学生统一着装,这样既有利于提升学生整体精神面貌,又有利于学校统一管理。”在部分学生家长和教师提议下,学校与该公司的人员进行了商谈,该公司交给学校一份《请求核定祁阳县2019年城镇学生服装价格的报告》。看着校服价格目录较为合理,想着报告上也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意见,校长李某在没有认真细读领会该报告只适合城镇学校的前提下,便与该公司商定以每套95元的价格从该公司订购校服,并商定学校建档立卡户的校服由该公司予以捐赠。但整个过程中,学校没有组织公开招标,也没有与该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2019年9月17日,校长李某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安排各班班主任向本班学生进行宣传征订校服,同时印发了《茅竹中学学生自愿征订校服承诺书》。事后,各班学生都在“承诺书”上签了名。经各班班主任安排,自愿证订校服的学生填好了校服规格登记表。同年9月底,校服发放到位后,各班班主任将代收的校服款通过微信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了公司负责人员。
调查组在调查时还发现,该校与永州市某服饰公司原先商定的捐赠给建档立卡贫困生的服装并没有落实到位。据统计,该校2019年下期学生征订校服总计1411套,收取学生校服费134045 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11人,共订购校服207套,总计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校服费19665元。在组织调查时,该校迅速将所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校服费19665元全部退还给了学生。“身为中共党员、学校校长,我忽视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对上级文件精神的认真领会,本以为学生统一着校服可以更凸显学校的精神风貌,没想到却损害了学生的利益,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分。”面对调查组,茅竹中学校长李某自责不已。
因茅竹中学违规组织学生征订校服,向学生收取校服费用,存在违反群众纪律错误。李某作为时任校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今年8月,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案发后,祁阳县教育局以案为鉴,完善制度规定,加大指导和管理,对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了全面督查,严查“城区学校采取完全自愿原则订购校服,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等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征订校服的学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4条,立案4件处分5人。(祁阳县纪委监委 陈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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