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把脉开方”让信访减存量遏增量防变量

“今年1-9月,东安县纪委监委受理涉及乡镇场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信访举报件67件(次),信访量下降8.71%,办结率上升6.23%,群众满意率上升11.42%。”这一升一降,反映出东安县乡镇场纪委办理信访件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判,针对农村基层越级访、信访积案、重复访比率仍居高位的现象,“把脉开方”,制定本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让信访减存量、遏增量、防变量。
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分类做好处置化解工作。对初次举报案件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明确办理时限和质量标准,集中力量重点核查,提高信访问题一次性结服率;对实名举报案件执行“三见面”工作原则,即案件办理的案前、案中、案后的见面,明确问题线索,确定处置方式,反馈办理进度,保存相关资料;对重复访案件逐一梳理排查,做到“五个清楚”,即信访人基本情况清楚、反映诉求清楚、责任主体清楚、以往处理情况清楚、症结难点清楚,因案施策;对信访积案逐件逐级复核,明确各级复核时间,实名举报人对复核不服又不能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由相关部门或乡镇场配合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稳控工作。
明确任务分工,总结通报严格落实责任。县纪委监委、乡镇场纪委同步联动、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确定信访反馈台账,并对活动进行调度、督导、总结、通报。县纪委监委具体承办信访件办理工作的室(部)配合执行,做好各自承办的信访件的集中化解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向信访室进行反馈。乡镇场做好各自承办的信访件办理工作,并安排好本辖区的集中化解重点信访问题活动。同时,实行“一镇(乡)一策”“一案一策”,明确和压实基层党委在协调解决具体诉求中应承担的责任,在纪委监委调查处理信访案件的过程中,找准信访症结,对症下药,推动“案结事了”。压实村干部的矛盾化解责任,正视群众举报的村务治理中的问题,摆正态度、积极整改。
据悉,为更好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让群众有能说话、愿说话的地方,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每周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职轮值接访,充分发挥接访场所发现反腐线索、反映信息和帮助解决群众疑难问题的功能。(东安县纪委监委 蒋东新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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