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变味”的误工费

“以前是发‘误工费’才来开会,现在只要下个通知,在家的党员就会赶来。”11月5日下午,宁远县仁和镇永兴村党支部大会上,79岁的老党员江旺徳深有感触地说。“村里开党员大会也发‘误工费’,这符不符合规定?”今年10月,仁和镇纪委在对永兴村开展财务清查过程中,有村民反映村里给开会党员发误工费的事情。
“农村党员开会都是放下手中农活来的,有的党员提出能不能给来开会的党员发点误工补助?”永兴村支部书记徐干远说,我们想着来开会耽误了人家干农活,也该给点补偿。于是,村里决定给每个参会党员发放40元每天的误工补助。原来,近几年,随着农村外出务工的党员不断增多,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的人员越来越少,有的村委会为了提高党员参会的积极性,便向与会党员发放误工费作为补贴。
“《党章》规定,党员有义务参加组织活动,给党员发放误工费,组织生活就完全变了味,也是违规违纪行为,不仅不能再发,之前发的误工费也得退!”仁和镇纪委针对永兴村发放误工费的事情,责令发放的误工费全部追回。
“误工费已经发了多年,开会也确实耽误了我们干农活,为什么要我们退呢?”清退通知下发后,质疑声、反对声接连而来。如何让大家把拿到手的钱款再退回来?这可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要妥善解决清退补贴问题,首要的是做好思想工作。
“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既是权利,也是义务,黄老支书,您觉得应不应该给参会党员发放误工费?”为找到清退突破口,镇纪委工作人员首先找到了当了20多年支书的老党员黄榜元。“这误工费也领了好几年,发放误工费也确实提高了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如果以后不发了,大家还能接受。如果还要清退,党支部再组织开会也比较困难了。”对于清退误工费,黄榜元最初有些不理解。经过镇纪委工作人员深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后,黄榜元主动退回了参加党组织活动违规领取的误工费。随后他还对村里其他党员做思想工作。在黄榜元的带动下,村里领取了误工费的党员你100元、我200元的进行了清退。“我们村发放的误工费全部清退了,以后也决定不发误工费了。”永兴村支书徐干远说。目前,清退的误工费近3000元全部用在的村里保洁员的工资等日常开销。
几十元的误工费看似“合情合理”,实则越过纪律底线。除了及时叫停,还要从资金源头开展治理,扎紧制度“笼子”和资金“口袋”。仁和镇纪委根据永兴村给党员发放误工费这一共性问题,将其列为全镇村级财务重点整改问题,并对各村发放误工费进行了全面排查,刹住发放误工费的歪风。同时,在全镇范围内严抓党员教育,运用多种方式提升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党的组织活动。结合党规党纪,勤俭节约地开展好每一次活动,把每一次党组织活动作为锤炼党性、弥补党员精神之钙的过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集体资金公开、透明。
“如今通过教育整治,不发‘误工费’照样开大会,这种好风气也逐渐在全镇蔓延开来。”仁和镇纪委书记粟久旺介绍,截至目前,全镇16个村已清退误工费2万多元,全部用在了环境整治和新农村建设。 (宁远县纪委监委 单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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