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确保扶贫信贷助力决胜脱贫攻坚

“谭桥街道竹丰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陈秉泽虚套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17.09万元贷款退还银行……”这是攸县纪委监委强化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监管,确保金融扶贫政策落地落实的生动案例。
近年来,攸县立足县情特点,将扶贫小额信贷融入特色扶贫产业,全面加强贷前贷后监管,严格做到“户贷户用户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持。
抓实抓好政策落实,确保“贷得到”。依托建档立卡系统,掌握哪些贫困户“想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实行名单制管理,准确评级授信,确保想贷款的“贷得到”。全年共发放贫困户产业发展小额信贷1247户4229.3万元,金融产业扶贫累计带动贫困户9369户、29568人增收。
提升产业扶贫质量,确保“用得好”。立足县情特点和资源优势,加大特色扶贫产业培育力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产业帮扶。出台《攸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奖励办法》,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引导贫困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精准用于发展生产。今年以来,累计奖补资金1179.76万元,其中对2050户自主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奖励资金528.26万元,对175家联结贫困户21094人的新型经营主体奖励资金651.5万元。
完善考核督查机制,确保“还得上”。将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清收、逾期贷款处置等情况纳入乡镇(街道)脱贫攻坚考核内容,实行每月通报,定期约谈,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贷前贷后监管,确保“户贷户用户还”。县纪委监委牵头,定期组织金融扶贫责任单位采取查阅资料、进企业实地核查、走访贷款贫困户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获取或未按规定使用扶贫信贷资金,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及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今年以来,共检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贷款逾期等问题30个,下发通报2期,立案1件,清退资金17.9万元。(攸县纪委监委 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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