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推行“四联工作法” 巡察整改“真枪实弹”

“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局党组要对项目全面自清自查……”
“单位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干部在乌鲁木齐出差,却又在单位报销下乡补助……”
11月30日,在一场充满“火药味”的整改方案联审碰头会上,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当即对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表示照单全收、照单全改。
今年以来,针对以往对巡察整改跟踪指导不力,少数被巡察单位纸面整改、应付了事,澧县创新思维,推出以反馈联动、方案联审、整改联督、验收联签的“四联工作法”,重点聚焦被巡察单位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身边不正之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走样、选人用人不规范及意识形态方面等问题。
在每轮被巡察单位的反馈联动会上,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与巡察单位“面对面”交接问题,“信息共享”,尔后对整改工作方案实行联审,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制定等情况进行把关纠正。在整改联督上,县委组织部负责基层党建、选人用人方面问题,县委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问题,县纪委监委负责整改进度及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参与的监督单位或深入一线,或实地查看。第六轮巡察期间,发现县农经服务站有3名职工长期请假,反馈交办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多次督促单位进行整改。最终,1名职工被约谈后,返回单位上班,2名职工被辞退。
“小渡口镇集体资源资产处置完成率达100%,群众满意度高。”在第七轮整改验收联签会上,联签人员一致对小渡口镇关于资产资源的清理处置效果给予肯定。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约谈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联工作法”环环相扣,不走过场,推动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深度融合,让被巡单位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得到进一步夯实。”澧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江毅介绍,在今年开展的前两轮巡察中,该县43个单位被纳入“政治体检”,反馈的1060个问题中,已有1043个问题完成了整改,整改率98.3%,组织处理242人,追缴违纪违规资金88.96万元。同时,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13个,开展了吃空饷、违规发放津补贴、村级财务、涉农补贴等18个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效果。(澧县纪委监委 万传文 江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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